摘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成为相当普遍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争议案件也越来越多。在处理劳动争议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当前“一调一裁两审”、“先裁后审”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长期以来,这一机制在处理劳动争议、稳定社会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在劳动争议日益频繁的今天,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却显得日益落后,探讨一种更为适宜的机制显得尤为必要。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6期70-71,共2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