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益与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法所反映、调整和保护的,都是一定的利益。人类有对自由的追求与满足的愿望,这说明自由本身也是一种利益。自由与利益的冲突与协调,是侵权行为法的一个基本问题。侵权行为法的主要任务即在于合理界限个人得发展其自由、追求其利益的范围,整个侵权行为法的历史就在于如何平衡行动自由和权益保护。利益是影响损害结构的因素:它决定了法律保护的范围、损害成立与否,也决定了损害的性质与形式。
出处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8年第2期142-145,共4页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基金
浙江省教育厅2007年科研项目"侵权行为法上的损害研究"(20070735)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