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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种分支机构无须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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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纳税方式,规定了对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应该实行汇总纳税。由于实行了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可能会带来部分地区税源转移问题,对税源移出地财政有一定影响。对此。
作者 曾恩德
出处 《税收征纳》 2008年第4期41-41,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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