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公务员录用制度是从中到西、由古至今的特殊传承结果,导致了其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在传承、认知和实践三个方面的冲突。这些冲突集中体现为"德才兼备"、"官本位"等非正式制度对制度模仿的影响。解决冲突的办法就是实现公务员录用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适应性和继承性融合,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职位分析的科学化与动态化:"专才"基础上的"通才"选拔;减少录用过程对道德的过度关注:加强防弊规则的完善。
出处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08年第1期15-18,共4页
Journal of Sichu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