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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震幅”波及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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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月1日起,对开发商征收30%~60%的土地增值税,并一改之前“预征”的方式,采用“清算”方式。消息一出,市场立即作出了强烈反应,沪深股市涨势强劲的房地产股票随即“应声倒地”,此前在股市一派看涨的大背景下,深沪两市均出现了罕见的跳水走势,沪指最大跌幅超过2%,深成指下跌超过400点。尽管税务总局和部分券商纷纷出面澄清新的清算管理通知对地产业影响面不会太大,但笔者认为,该政策的实施对房地产行业来说无疑形同一场“地震”,而且影响深远。
作者 刘天永
出处 《城市开发》 2007年第4期34-35,共2页 Urban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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