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电热水壶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73.3%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电热水壶已被广大消费者认同和接受,成为常用的家庭电器之一。为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电热水壶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电热水壶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浙江、辽宁等3个省15家企业生产的15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3.3%。本次电热水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R4706 1-1998和GB4706 19-2004(?)
出处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06年第14期36-3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