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和谐社会既是一种社会价值目标选择,又是一种以协调发展为核心的社会发展模式。根据对立统一规律,协调和斗争是以人的活动方式所代表的社会基本矛盾两重性的具体体现,二者共同构成人类社会发展的双重"直接动力"。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不乏对于矛盾的两重性以及协调现象和协调规律的真知灼见,但强调矛盾的对立和斗争性,强调阶级斗争和斗争哲学,是从经典马克思主义直到毛泽东的突出特点。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凸现出重大的社会历史哲学意义。
出处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7年第4期132-135,共4页
Journal of Ningxia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