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利润分配机制存在什么问题?如何改进其利润分配机制,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主要采取实证研究和理论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以浙江省临海市翼龙农产品合作社为例,运用夏普利值法对利润分配机制加以研究。得出如下研究结论: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同的利润分配机制对农民的权益将产生不同的影响,股份合作制一定意义上有失公平;按照社员惠顾额进行的利益分配,是确保每个社员在合作社中权益的手段之一。对此提出如下建议: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利润分配机制应坚持以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为主;限定会员的出资额度和按出资额返还的比率,对企业或社会资金加入合作社资金的情况应制定控制其权益扩大而损害农民权益的对策;尽量限制企业或社会资金的进入,合作社发展的必要资金应由政府负担。
出处
《农业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S1期148-152,共5页
Issues in Agricult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