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以经济学中的公共物品理论为基础,并从社会优化选择的角度,提出理性的会计监管是确保资本市场提供充分信息的重要手段。与民间自律相比,政府主导的独自监管模式在解决市场失灵,提高信息质量方面更具有优势。会计信息质量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会计信息提供者诚实守信;二是监管者严格执法。在现实情况下,主要应当加强会计监管,尤其是加强政府部门的会计监管。政府会计监管的范围,一是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要影响的单位;二是国有单位的会计信息。要转变政府职能,对市场主体的会计监管主要通过法律委托会计中介机构承担,政府部门对会计中介机构行使再监督的职能;要明确政府会计监管的责任,如果监管部门实行监督检查后仍出现重大问题,应追究监管者的失职责任。
出处
《经济师》
2007年第10期164-165,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