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企业法:经济主体再造之法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现阶段,狭义的企业法一是指企业组织法,属于民法部门,二是指企业主体再造法,具有经济法的性质。后者是国家或政府为了将各种企业改造成平等的经济主体,而对其促进、扶持、保障、整合的法律,具体有:国有企业改革法、公用企业重整法、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法、非公有制企业保障法等。
作者 徐文超
出处 《生产力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1期70-72,共3页 Productivity Research
基金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4SJD820011)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二级参考文献2

共引文献3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