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传统的诗律观念,讲究平仄对偶,西方的音律讲究轻重音的相间相重。20世纪二三十年代,西方的音律观念进入中国,中国的诗律观念发生了嬗变。这种诗律观念嬗变的结果是以节奏为代表的音律成了诗律、格律的核心观念,诗歌的格律于是有了两个必要的特征:一是必须要由音步构成;二是音步在诗行中要有某种规律的重复。只要有了这两点,一首诗或者一个诗体就可以称为格律诗了,虽然音步的构成在不同的诗论家那里可以是各不相同的。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155-159,共5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