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耕地占用税是纳税人依法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生产,按照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和规定的税率一次性缴纳的行为税.耕地占用税作为调节经济的一种杠杆,在国家宏观调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征收耕地占用税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控制基建规模、调整投资方向、保护耕地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使乱占滥用耕地行为得到了一定的控制,有效地遏制了耕地急剧减少的趋势,保护了农业赖以发展的最基本的耕地资源.征收耕地占用税也为农业综合开发提供了资金保障.近三年,黄石市实征耕地占用税2001万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改善了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提高了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农民的收入.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1年第4期35-36,共2页
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