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公司法》出台以后,无形资产出资比例可以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70%,科技部也废除了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有关限制,政策环境的变化客观上为无形资产体现其自身价值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尊重知识、明晰产权、鼓励创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教育部要求以无形资产出资入股是今后高校创办科技企业的主要方式。本文根据当前政策环境的变化,从无形资产价格认定、出资程序、出资比例选择、后续研发成果管理、成果完成人激励等角度对无形资产出资的有关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出处
《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
2006年第z1期119-121,共3页
Chinese University Technology Trans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