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创业之初,创业团队拥有共同的理想与目标,大家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特别团结。然而创业过程充满着很多不确定、不可知因素:创业取得初步成功,可能会出现利益分配上的矛盾,大家对各自的贡献认识不一;创业如果没有取得突破,大家对公司的前景又会看法不一致。凡此种种,都会导致部分创业者萌生退出之念。在公司法修订之前,这些创业者会非常痛苦,因为可供选择的退出路径非常有限,而且可操作性很低。新公司法在这方面有了一些明确的规定,打开了退出通道。当然,有些规定还比较原则,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以赋予其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