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善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 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1期49-55,共7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