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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消息中小学生如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将不承担监护责任北京出台了《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规定:“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但不承担监护责任。”
出处 《中关村》 2003年第5期84-8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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