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去年11月29日,交通部发布第7号公告,宣布接受货主当事人对国际海运中违法行为的举报或调查请求,并将依照《国际海运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启动调查程序,查处违法行为。12月30日,交通部又发布第9号公告,宣布将会同国家计委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9号公告明确了调查的内容、目的、调查对象和调查时间及期限。今年1月22日,交通部办公厅又发出《关于提供码头作业费调查材料的公告》,对调查的有关各方提出了具体的调查问卷。我会就ORC/THC问题向进出口企业进行了调查。从1997年起,班轮公会方面以“广东口岸的码头费用较之内地其他地方要高”为由。
出处
《中国经贸》
2003年第6期46-48,共3页
China Global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