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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我对进口原木有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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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外经贸部5部门联合发布公告,从7月1日起对进口原木实行新的检疫要求。公告明确:今后进口原木须附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
出处 《中国经贸》 2001年第8期31-31,共1页 China Global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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