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处西部贫困地区的印江自治县农信社实行统一法人改革后,初步摆脱困境,彰显出生机和活力,但支农资金不足、授信金额小、特殊困难群体借款难、农信社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在深化农信社改革实践中,应对东、西部地区区别对待,不能把东部地区的成功经验照搬到西部,只有结合西部贫困地区的具体实际、寻找突破口和着力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才能在深化改革中夯实农信社服务"三农"的基础、把农信社真正办成农民自己的银行。
出处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
2004年第11期28-29,共2页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