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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 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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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在某校的广告栏中见到如下一则“寻物启事”:本人于昨天下午四点在学校大操场上不慎将一只蓝色皮夹丢失,内装有人民币贰拾圆,饭卡一张,电话磁卡一张。如有拾到者,请及时与高三(1)班吴小兵同学联系,本人不甚感谢。失主:吴小兵2008年1月7日正巧笔者手中还有一则在中考阅卷时抄录下来的某考生的应试“通知”,兹录如下:明天下午两点,各班体育班委请到校体育组开会,商讨研究校运会的有关事宜。请大家勿必出席会议,特此通知。校学生会2007年7月2日看罢这两则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应用文,我们不难发现:由于“寻物启事”的失主吴小兵和“通知”的发出者校学生会(实是某考生)表达上的失误,结果造成了应用文的内容与其所要表达的实际内容出现了偏差。“启事”中的“不甚感谢”作何理解?“不很感谢”吗?可皮夹是你自己不慎丢失,别人捡到的啊!人家捡了东西主动归还给你,总得表示感谢吧!“不很感谢”于情于理于礼皆不合。究其原因,并不是失主吴小兵无情无礼,而是由于他不清楚“甚”与“胜”的区别,把“胜”写成了“甚”。其实,“胜”是“尽”的意思,“甚”是“很、十分”的意思。将“不甚感谢”改为“不胜感谢”后,联系上下文,“不尽感谢”、“感谢不尽”也就好理解了,...
作者 张祥云
出处 《阅读与写作》 2008年第3期40-40,共1页 Reading an Wr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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