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学术界迄今没有形成一个相对一致的利益集团概念,已有的许多界定方式与阶级、阶层等概念趋同,还有一些定义存在着或多或少的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有必要在中国语境下对利益集团进行概念界定研究,并且区分利益集团与阶级、阶层的异同。根据目前我国的情况,我国利益集团可以细分为三大类八种情形。如按照组织化程度,可以将我国现有的利益集团划分为四类,即高度组织化的利益集团、具有一定组织程度的利益集团、组织松散的利益集团以及非正式组织群体。
出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08年第2期42-46,共5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