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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正厅级直属局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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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求调整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规格的请示》(闽政文[2003]53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格为正厅级机构,
机构地区 国务院办公厅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06年第25期8-9,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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