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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强制执行是否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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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2002年12月初,村民杜某无证采伐自己责任山上的松树15棵,砍伐同村村民张某责任山上的松树5棵。案发后,县林业局对杜某作出行政处罚:对其采伐自己责任山上的树木的行为定性为滥伐,除责令补种树木75棵外,处以滥伐林木价值2倍的罚款;对其采伐他人责任山上的树木的行为定性为盗伐,责令补种树木50棵,没收所盗伐的林木。
作者 林律师
出处 《湖南林业》 2006年第4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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