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同侵权行为是一种较为复杂的侵权形式,在侵权行为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生活的快速发展变化,共同侵权行为不但数量上大量增加,而且类型也呈现出多样化。研究共同侵权行为制度,对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实现我国侵权行为法的立法宗旨将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的许多学者在研究共同侵权行为时,都热衷于对其本质的探讨。这一问题与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有密切的联系。故此本文也将对此问题略抒己见,以期能够引起同仁的共鸣。
出处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06年第9期20-22,共3页
Journal of Liaoning Academy of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