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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解释存在的必要性及其主体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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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司法解释是我国目前法律解释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刑法的在实践中的正确实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不少学者主张废除刑事司法解释,但从目前我国法律现状来说是不可行的。但是刑事司法解释主体是否应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一个颇有争议问题,无论从法律基础还是现实基础来讲都不应将最高检纳入刑事司法解释的权力主体。
作者 阎李曼
机构地区 西北政法学院
出处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06年第11期40-,42,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Academy of 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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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2

  • 1.
  • 2.

同被引文献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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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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