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的《清洁生产标准-电石行业(HJ/T430-2008)》近日发布,为电石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了依据。该标准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指标。标淮规定:每生产1t电石,标煤消耗至少低于1.2t,电炉电耗至少低于3 400kW.h/t,焦炭单耗至少低于0.6t,石灰单耗至少低于1.05t,水的单耗至少低于2t,每kg电石的平均发气量至少大于280L,废物的利用率均要求达到100%。
出处
《煤化工》
CAS
2008年第2期18-18,共1页
Coal Chemical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