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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对我国荔枝龙眼产业的影响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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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的第六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中国和东盟10国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总体确定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框架。2003年7月1日,该框架协议开始生效,这无疑将有力促进双方农业经贸合作的发展。根据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中国与东盟双方共有6000项产品的关税有待削减,第一批相当于总数1/10的产品以农产品为主,中方承诺在未来三年取消这部分产品的进口税,即“早期收获”计划。因此,双方将从2004年开始快速削减约600项产品的关税,其中,中国和“老东盟”六国(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泰国、印度尼西亚,下同)将在2006年完成第一批削减关税计划(实现零关税),“新四国”(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下同)不迟于2010年完成削减关税计划(实现零关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将形成一个拥有17亿消费者、近2万亿美元生产总值、1.2万亿美元贸易总量的经济区,这将是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是仅次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全球第三大贸易区。2003年6月18日,中泰又在北京签署了协议,两国将自2003年10月1日起,提前实现中泰之间水果和蔬菜的零关税(双方对188种果蔬从2003年10月1日起即将关税降为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将为我国果树产业的发展提供一个新的机遇,但对我国荔枝、龙眼产业将会形成较大的冲击。
作者 梁声记
出处 《中国热带农业》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8-10,共3页 China Tropical Agri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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