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信仰作为对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水平和状况的综合性评价标准 ,在法治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然而通过对现实社会中各种现象的考察 ,却普遍存在着对法律的不信仰 ,文章认为其根源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的不信任 ,所以首要的应就如何培养和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法律信仰出发 ,从而提高全体社会民众对法律的信仰。如此 ,才是建设和完善现代化法治社会的关键所在。
出处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4年第3期103-105,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