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离婚后的经济问题 ,是离婚的一大障碍。为了保障离婚自由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针对这一问题 ,作了相关规定。由于该规定本身存在的诸多问题已无法适应现实的需要 ,无法再发挥作为离婚救济措施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的不足的分析 ,提出了建立扶养费给付制度的必要性 ,进而列举国外法律对该问题的规定 。
出处
《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S1期20-24,共5页
Journal of Guangxi Teachers Educatio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