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航海仪器的正确使用”评估规范中规定的“必选评估内容”要充分考虑STCW78/95公约和我国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大纲”(以下简称为:评估大纲)的要求,应添加操舵控制系统为必选评估内容,对“任选评估内容”也应规定评估时必须选择其中的一项或多项进行评估,以保证所有通过评估的考生都达到STCW78/95公约和我国评估大纲的要求。评估规范内容应便于各评估考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工作,以“GPS接收机的正确使用”为例提出了修改意见。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项内容的评分标准。
出处
《青岛远洋船员学院学报》
2003年第1期45-47,共3页
Journal of Qingdao Ocean Shipping Marine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