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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税务学会新一届理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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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财政税务学会新一届理事会于2003年3月1日上午在本市宛平宾馆举行。 会议认真听取了有关常务理事会人选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产生的说明。会议认为,按照《上海市财政税务学会章程》规定程序产生的常务理事人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有利于学会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推荐人选具有较高的领导水平和财税工作经验,一定能领导学会做好工作。
出处 《上海财税》 北大核心 2003年第3期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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