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公安部.教育部批准【教高函[1999]3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从1999年起面向社会招收侦查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200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40名(其中男34名,女6名)侦查学专业(经济犯罪侦查方向)第二学士(法学学士)学位学生。一、培养目标:为我国各级公安机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现代经济犯罪侦查理论和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能胜任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和本专业方向教学.科研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招生对象:已获得经济学或管理学或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公安系统内具有同等条件的在职公安民警。三、报名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思想品德良好,志愿从事公安事业。2.身体条件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各种残疾;(2)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3)左右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四、招生专业及学制:侦查学专业经济犯罪侦查方向,学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