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正视附加费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地方邮政附加费(简称附加费)自广东省1987年1月1日率先开启征收,到1999年3月1日,国家邮政局根据国务院指示再度调整邮政通信资费标准、明令一律停止征收地方邮政附加费为止,历时12年又2个月,成为邮政历史上客观存在的一段史实。
作者 林轩
出处 《集邮博览》 2003年第9期4-5,共2页 Philatelic Panoram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