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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流通中的邮票可在全国使用★针对目前个别邮局在用户交寄邮件时要求必须使用本局出售的邮票,否则不予收寄的现象,国家邮政局日前做出相应的规定。规定指出,邮票作为邮件纳费标志,粘贴在邮件上都视为有效邮资凭证,所售出的邮票在邮政各部门均可使用,要杜绝不允许用户使用非本局出售的邮票的现象。
作者 殷新章
出处 《集邮博览》 2003年第12期4-5,共1页 Philatelic Pano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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