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决定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力争2004年底基本实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特作如下决定: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环境工作(一)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强调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机构地区 天津市人民政府
出处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3年第18期17-21,共5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