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津蓟高速公路优惠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更好的发挥津蓟高速公路作用,促进我市北部经济和旅游业的发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对行驶津蓟高速公路的车辆实行优惠收取车辆通行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机构地区 天津市物价局
出处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3年第21期44-46,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