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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梦呓——略论表现主义的艺术特点及文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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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表现主义”是指19世纪末到20世纪上半叶欧洲现代艺术运动中的一个艺术流派。其主要特点是强调艺术表现中的主观性和情感宣泄。其代表人物有蒙克、康定斯基、柯柯什卡等。20世纪初和20世纪80年代两次表现主义在德国兴起究其原因,这恐怕和德国文化的内省气质以及对“精神”的重视有相当大的关系。黑格尔把艺术视为“绝对精神”的一种显现方式,当他的思想向“右”的方向发展时,“表现”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甚至变成了“艺术就是表现”的命题。尼采虽然不认同黑格尔的这种理论,但是他对“酒神精神”的推崇同样给表现主义运动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尼采认为艺术是一种生命现象,是艺术家生命力的呈现,因此应该着力表现生命中的狂热、激情和不可遏止的冲动。这就为艺术中狂怪怒张一类的表现主题和情感内容提供了思想基础,成为早期德国表现主久者,甚至20世纪80年代新表现主义画家的重要灵感源泉。很明显,如果具体到每一个具体的艺术家,这种主观经验在质的方面是有巨大差异的。有的艺术家性格平和,艺术风格也偏重于稳重、舒缓;有的艺术家则比较乖僻,因此会表现一些偏激的如愤懑、痛苦、忧郁等。表现主义偏向于后一类的,即比较“幽暗”的情感,蒙克和凡·高就是比较明显的例...
作者 折江鸿
出处 《湖北教育》 2003年第18期-,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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