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办理暂住加注须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台湾居民因以下原因来大陆后需在大陆停留三个月以上的应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处部门申请办理暂住加注.该仲裁还是该法院受理?
出处 《两岸关系》 2002年第10期25-25,共1页 Relations Across Taiwan Straits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