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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在跨国公司责任问题上的运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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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法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是公司法人制度的两大基石。但在跨国公司中,母公司如果出现滥用控制权、规避法律义务、不正当利用法人人格等情况,就有可能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使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直接承担责任。通过探讨其在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的运用,弄清该法理之本质,有助于中国公司法的完善。
作者 杨萍
机构地区 兰州大学
出处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02年第2期57-58,61,共3页 Journal of Gans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

共引文献315

同被引文献7

  • 1孙南申.国际投资法体系下的跨国公司法律规制[J].东方法学,2008(3):13-21. 被引量:4
  • 2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跨国公司委员会特别会议的报告(中文本附件2).15.
  • 3郭寿康,赵秀文.国际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3.
  • 4联合国贸发会议.1996年世界投资报告(中译本).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1997.163.
  • 5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跨国公司委员会特别会议的报告.E/1983/17/Rev.1,E/C/10/1983/S/5/Rev.11,中文本,附件2.
  • 6高苑媛.论跨国公司在国际投资中的责任及对其管制.法律论文资料库.
  • 7李德志,徐向艺,孙召永.论母子公司制条件下母公司恶意经营行为及其治理[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4):56-60. 被引量:2

引证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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