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中央发出了《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发[2001]18号),对农村承包地使用权流转的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这对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承包地合理流转,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央《通知》精神。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积极探索放活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各种途径,通过转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促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吸引了一批愿意扩大经营规模的农民和城镇单位、企业、个人开发、经营农村土地,较好地发挥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效益,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