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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和解除合同:(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2)由于重大政策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承包合同无法履行的;(3)承包指标所依据的国家定购任务或税收、价格等发生重大变化,严重影响一方利益的;(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5)承包土地被征用的;(6)承包人丧失劳动或经营能力,无法完成合同规定义务的。问:造成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处理纠纷应遵循什么原则?
出处 《四川政报》 2002年第25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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