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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后保证农村教师工资足额发放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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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适应农村形势发展,进一步规范农村税费制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是建国以来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在农村进行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是解决农村“三乱”,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治本之策。但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影响较大。
作者 孙永如
机构地区 扬州市人民政府
出处 《江苏教育》 2001年第10期11-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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