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设立期货经纪公司及其营业部的报批程序,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证监发[1999]43号)和《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审批工作的通知》(证监期货字[1999]20号)的要求,我会制定了《设立期货经纪公司及其营业部报批程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北大核心
2001年第9期44-46,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