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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设立荆门市掇刀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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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函[2001]2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荆门市掇刀区的请示》(鄂政文(2000)37号)收悉。同意设立荆门市掇刀区,将荆门市东宝区的何场乡、麻城镇、团林铺镇和掇刀石街道、白庙街道划归掇刀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深圳大道。掇刀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
机构地区 国务院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4期47-,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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