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襄阳县设立襄樊市襄阳区的请示》(鄂政文[2001]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襄阳县,设立襄樊市襄阳区。将原襄阳县的张湾镇、东津镇、双沟镇、张家集镇、峪山镇、黄龙镇、程河镇、朱集镇、古驿镇、伙牌镇、黄集镇、石桥镇、龙王镇和襄樊市樊城区的米庄镇划归襄阳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张湾镇。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北大核心
2001年第28期46-,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