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追诉期的认定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1年第9期53-53,共1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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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荣学.建议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追诉期[J].法学杂志,1994,15(2):25-25.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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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于忠庆.贴大字报犯法吗?[J].人力资源,1994(11):6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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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保生.黄某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J].法制与社会(旬刊),2010(2):15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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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宏.王某的行为是否已过追诉期[J].检察实践,2003(2):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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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蔡昌.员工犯错是否有“追诉期”[J].中国社会保障,2013(1):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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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邻.此案为什么没有过追诉期?[J].绿化与生活,2007(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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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乔林,孙元学,李文辉.一封家书唤回数十在逃人员自首[J].纪实,2007,0(12):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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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杨新京.遗弃罪追诉期的决定[J].检察实践,2001(5):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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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任卫华.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确认与处理[J].人民司法,1994(6):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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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金恺.应进一步明确一般犯罪追诉期的上下限[J].内蒙古检察,2003(4):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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