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城区政府行政复议管辖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从目前城区政府的行政复议管辖来看 ,亟需理顺市、区两级行政执法体制 ,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模式 ,并制定有关行政法规 ,规范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的复议选择权以及行政复议的行政监督性质等 ,城区政府对区级公安、交警、消防、工商、地税等部门具有复议管辖权。
作者 包汉阳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1年第2期84-88,共5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