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自从 DNA 检测进入司法实践,逐步形成了稳定的检验方法如血液(痕)、精斑、毛发、组织等的检验,但是骨骼(尤其是陈旧骨骼)DNA 提取一直是实际检案的难点,在炎热潮湿季节的尸体以及开棺验尸等案件中,由于骨组织耐腐败即成为唯一的物证,这对骨骼 DNA 的提取提出了实际要求。多年来许多学者和法医工作者在这方面作过探索和实践,摸索了许多骨骼 DNA 的提取方法,如:Kurosaki 1999年将骨组织放于液氮中冷冻处理后。研成粉末状,经 EDTA 脱钙,TNE。
出处
《中国法医学杂志》
CSCD
2001年第S1期54-,57,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