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是我国“十五”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 ,具有政治和经济的双重意义。西部大开发面临着生态环境恶性循环这一因素的制约 ,而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除了自然条件这一客观因素之外 ,更重要的是人为主观因素的作用所致 ,在人为主观因素中除了历史上多次战争破坏生态环境之外 ,更重要的是这些地区生态法制疲软 ,严重影响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 ,要实施西部大开发 ,就要根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 ,加快生态法制建设 ,在立法、守法、执法和督法等各个环节中都要坚决消除生态法制疲软现象 ,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法律保障 ,从而促进全国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4期60-64,共5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