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对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影响较大,部分民事行政检察人员对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工作任务等认识不统一,思想不稳定;对法律监督信心不足,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时有表现;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正面临被弱化的倾向,这将危害检察事业的发展。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基层民行检察监督工作,以人为本,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加强基层民行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才能推动民行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z2期273-274,共2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